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遗失或因不可抗力损毁后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毕业证明书补办流程如下:
一、材料准备:
1.办理毕业证明书登记表;
2.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加盖公章);
3.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学校查看)、复印件(学校留存),原毕业证书复印件;
4.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照片2张及同版电子版(电子版用于上传学信网,照片大小不超过100kB,照片宽度在90-480之间且小于高度,以“姓名+居民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5633751@qq.com邮箱。
三、注意事项:
1、综合管理科学籍学历管理员审核补办资格。仅受理符合补办条件的毕业生办理补办手续;
2、委托他人办理者,须提交毕业证明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毕业证明书登记表、毕业证明委托书在 学院官网-学工工作-下载专栏 下载。
四、办理地点:学院高新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2楼202室综合管理科办公室
五、联系电话:400-108-5568 18674890521